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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肉类产地标签法令生效 猪排不再是“无名氏”

  来源:中国养殖网   作者:养殖网编辑部 有771人浏览 日期:2015-05-04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自4月1日起,所有欧盟地区的猪,绵羊肉,山羊肉和鸟肉都要在标签上标明生产地。譬如说:非意大利产的鸡肉和火鸡肉。
自禽流感后,所有意大利制造的鸡肉类产品已经都被贴上了产地标签。
根据欧委会自2014年12月13日生效的1169/2011法令,此法令确定了食品标签的新法规:在标签中我们将能够看到养殖地和宰杀地这两种标示,如动物出生地养殖地和宰杀地同属一个国家,将遵循自愿标示其养殖地和宰杀地的原则。
该法令还根据不同的生产方式制定了一系列的规定,由此来确保动物确实在养殖地饲养了一段时间。对于肉糜,需明确标示是在欧盟国家还是非欧盟国家养殖和宰杀。
具体说明:
 我们将看到以下标示:“在XX养殖”加上成员国的名称或第三方国家,然后,“在XX宰杀”加上成员国的名称或第三方国家。
 如果是在同地出生、养殖和宰杀,可以标示“来源产地XX”加上成员国的名称或第三方国家。
13年前,在“疯牛病”猖獗的情况下,欧盟下达了新的牛肉标签法规CE1760/2000号法令,规定除了养殖地和宰杀地以外,牛肉必须标示其出生地。
而如今出台的新规定不包括兔肉和被闹得沸沸扬扬的马肉以及被制成腊肠的猪肉。
意大利养殖者协会指出:“一个我们应该尤其应该引起注意的薄弱环节是,在意大利,三分之二的火腿都是由国外的猪肉来制作的,而这点消费者们并不知道。当然腊肠和培根的情况也并不乐观。”这些产品和其他同类产品的产地标签法规制定要取决于欧委会的调查与研究,所以在时间上比起1169/2011法令会有所落后。而且这与成员国接下来的政治评估也有关系。
对于含馅类食物和速食便当,譬如说饺子或者千层面,欧盟议会在产地标签上投了赞成票。但在执行方面欧盟目前还未采取任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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