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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农委出台政策扶持家禽业发展

  来源:中国养殖致富网   作者:中国养殖致富网 有897人浏览 日期:2025-07-04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本报记者刘刚

  3月25日,记者从省畜牧局获悉,为贯彻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稳定发展业生产的通知》,切实降低H7N9流感对我省家禽产业的影响,省农委印发了稳定发展禽业生产的实施方案。

  保护种禽生产

  方案规定,2014年3月9日至2017年3月8日间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祖代、原种种禽场、父母代种禽场的种禽(含鸽业,下同)。按照种禽代次,分级负责,落实财政扶持措施。对每存栏1套祖代种禽或原种种禽补贴30元,补贴资金由省财政落实。

  扶持养殖和加工企业

  自2017年3月10日至2017年6月10日,对全省从事家禽养殖、加工的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给予流动资金贷款利率的50%贴息支持,贴息资金由省财政和市县财政按照1:1比例分担。对已发放尚未到期的流动资金贷款,银行适当延长还款期限;对已到期并发送流动资金贷款逾期的受损企业,银行实行贷期展期。对续贷或新增贷款的家禽养殖、加工、收储企业,省农业信贷担保公司应积极提供政策性担保。自2017年3月10日至2017年6月10日,对企业从事家禽饲养及初加工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自产自销的初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生产用电执行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政策。

  做好产销衔接

  自2017年3月10日至2017年4月10日,禽类加工企业每收购冷冻储存1吨禽产品给予每月50元损耗费补贴,连续补贴3个月,补贴资金由省财政和市、县财政按照1:1比例分担。市县(市、区)财政对市级以上家禽养殖类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给予财政支持,具体标准由各县市区根据情况自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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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家禽业 家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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