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入推进“瘦肉精”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活畜养殖中使用“瘦肉精”等违禁添加物的违法行为,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下达2017年饲料质量安全及养殖环节“瘦肉精”监测计划的通知》(内农牧饲发[2017]46号)文件,以及“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2017年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方案》的通知”(内草监发[2017]8号)文件,结合兴安盟实际情况,制定下发了《关于下达兴安盟2017年养殖环节“瘦肉精”专项监测计划的通知》(兴农牧发【2017】63号),按照监测计划,兴安盟农牧业局继续组织开展养殖环节活畜尿液“瘦肉精”监测工作。
2017年先进季度,兴安盟养殖环节“瘦肉精”专项检测任务,在6个旗县市的24个乡镇苏木开展抽检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320人次,随机抽检80家养殖场(户)、共抽检了400批次的活畜尿液,其中抽检肉牛养殖场(户)15家、抽检肉牛尿液75批次、抽检肉羊养殖场(户)51家、抽检肉羊尿液255批次,抽检生猪养殖场(户)14家,抽检生猪尿液70批次尿液。
所抽取的400批次尿液现场分别用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快速检测卡检测,检测结果全部为阴性,兴安盟没有发现使用“瘦肉精”的养殖企业。
兴安盟将继续组织实施养殖环节“瘦肉精”监测计划,增加肉牛、肉羊、生猪养殖场户抽检数量,拉网监测向肉牛、肉羊、生猪养殖重点地区集中,并健全上下联动、区域联动、部门联动的案件查处机制,加大工作薄弱地区督查力度,加大突出问题溯源督办力度,建立养殖环节“瘦肉精”溯源信息通报机制,消除问题死角,保障兴安盟畜产品质量安全。
2017年先进季度,兴安盟养殖环节“瘦肉精”专项检测任务,在6个旗县市的24个乡镇苏木开展抽检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320人次,随机抽检80家养殖场(户)、共抽检了400批次的活畜尿液,其中抽检肉牛养殖场(户)15家、抽检肉牛尿液75批次、抽检肉羊养殖场(户)51家、抽检肉羊尿液255批次,抽检生猪养殖场(户)14家,抽检生猪尿液70批次尿液。
所抽取的400批次尿液现场分别用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快速检测卡检测,检测结果全部为阴性,兴安盟没有发现使用“瘦肉精”的养殖企业。
兴安盟将继续组织实施养殖环节“瘦肉精”监测计划,增加肉牛、肉羊、生猪养殖场户抽检数量,拉网监测向肉牛、肉羊、生猪养殖重点地区集中,并健全上下联动、区域联动、部门联动的案件查处机制,加大工作薄弱地区督查力度,加大突出问题溯源督办力度,建立养殖环节“瘦肉精”溯源信息通报机制,消除问题死角,保障兴安盟畜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