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浙江省按照省委省政府“五水共治”、“三改一拆”、“两美”浙江建设工作部署,坚决执行“养猪决不能污染环境”的指示要求,创新举措,疏堵结合,开展生态美丽牧场建设,大力推进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处理,全省共有规模化养猪场(8170家)粪污处理率已近97%,畜禽养殖污染问题基本得到遏制。
一是突出制度建设。先后出台了《浙江省农业废弃物处理与利用促进办法》、《浙江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办法》等规章制度,明确了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具体要求。
二是突出布局调整。严格按照环境承载力调整畜牧产业结构,对全省有畜禽养殖的85个县(市、区)全部重新划定了禁养区、限养区,共关停40多万个养殖场,调减生猪存栏800余万头,现有生猪存栏约580万头,环境承载率控制在40%以内。
三是突出政策保障。近年来,将美丽牧场建设作为省畜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内容;省政府专门出台《关于促进商品有机肥生产与应用的意见》,每吨补助150-200元,并结合项目实施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推广使用有机肥;部分市县对沼气发电机组、沼液配送车辆、运费等予以补贴。
四是突出责任落实。省农业厅成立农业水环境治理办公室,市县级政府也成立相应领导小组,组织协调畜禽排泄物整治与资源化利用工作,坚持严查严治严打,实施畜禽养殖污染防控“天网工程”,24个生猪养殖重点县全部建立智能化防控预警平台。
经过调研有几点建议:
压实地方责任。浙江省的实践表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压实地方政府和养殖场户的责任,是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处理的有力保障。下步工作中,要把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处理从行业行为上升为政府行为,把“关键小事”提升为落实新发展理念的“政治大事”,在全社会形成政府督促、部门参与、企业主导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处理的良好氛围。
优化产业布局。学习借鉴畜牧业发达国家经验,在优化农业产业布局上做文章,坚持种养配套,实行以地定畜。同时,加快推进粮经饲统筹、农牧渔结合、种养加一体和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在农业功能拓展、产业链条延伸中,提升畜禽粪污处理的能力和空间。
健全政策体系。要加快研究构建涵盖财税、金融、价格、用地、入网发电等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各环节的一整套政策支持体系,不断健全资源化利用的市场化运行机制。当前,要谋划好中央财政畜禽粪污处理补助政策实施机制。
强化技术支撑。解决畜禽养殖废弃物污染问题,加强基础研究和技术攻关也是关键。应加快开发一批简便、实用、高效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关键技术和设备。要抓紧建立一套符合各地实际的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标准体系,加强农田合理施用沼肥沼液规范及使用后农田地力监测等基础性工作。
一是突出制度建设。先后出台了《浙江省农业废弃物处理与利用促进办法》、《浙江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办法》等规章制度,明确了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具体要求。
二是突出布局调整。严格按照环境承载力调整畜牧产业结构,对全省有畜禽养殖的85个县(市、区)全部重新划定了禁养区、限养区,共关停40多万个养殖场,调减生猪存栏800余万头,现有生猪存栏约580万头,环境承载率控制在40%以内。
三是突出政策保障。近年来,将美丽牧场建设作为省畜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内容;省政府专门出台《关于促进商品有机肥生产与应用的意见》,每吨补助150-200元,并结合项目实施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推广使用有机肥;部分市县对沼气发电机组、沼液配送车辆、运费等予以补贴。
四是突出责任落实。省农业厅成立农业水环境治理办公室,市县级政府也成立相应领导小组,组织协调畜禽排泄物整治与资源化利用工作,坚持严查严治严打,实施畜禽养殖污染防控“天网工程”,24个生猪养殖重点县全部建立智能化防控预警平台。
经过调研有几点建议:
压实地方责任。浙江省的实践表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压实地方政府和养殖场户的责任,是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处理的有力保障。下步工作中,要把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处理从行业行为上升为政府行为,把“关键小事”提升为落实新发展理念的“政治大事”,在全社会形成政府督促、部门参与、企业主导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处理的良好氛围。
优化产业布局。学习借鉴畜牧业发达国家经验,在优化农业产业布局上做文章,坚持种养配套,实行以地定畜。同时,加快推进粮经饲统筹、农牧渔结合、种养加一体和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在农业功能拓展、产业链条延伸中,提升畜禽粪污处理的能力和空间。
健全政策体系。要加快研究构建涵盖财税、金融、价格、用地、入网发电等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各环节的一整套政策支持体系,不断健全资源化利用的市场化运行机制。当前,要谋划好中央财政畜禽粪污处理补助政策实施机制。
强化技术支撑。解决畜禽养殖废弃物污染问题,加强基础研究和技术攻关也是关键。应加快开发一批简便、实用、高效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关键技术和设备。要抓紧建立一套符合各地实际的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标准体系,加强农田合理施用沼肥沼液规范及使用后农田地力监测等基础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