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新区人民生命健康,保护新区生态环境,提升市容和人居水平,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光明新区从即日起开展违法饲养兜售家禽清理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在新区范围内擅自设立养殖场所违法饲养家禽和占用道路、桥梁、人行天桥、地下通道等公共场所兜售家禽。
二、所有违法饲养家禽的单位或个人必须立即自行处理所饲养的家禽,并自行拆除违法养殖场所和设施。否则,城管执法部门将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对饲养的家禽予以没收,并按家禽每只一百元处以罚款。
三、所有占用道路、桥梁、人行天桥、地下通道等公共场所兜售家禽的,城管执法部门将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责令改正并按占地面积每平方米处一千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对摆卖物品或者实施违法摆卖行为的工具予以没收。
四、举报电话:12319-7。
深圳市光明新区城市管理局
2017年3月22日
一、禁止在新区范围内擅自设立养殖场所违法饲养家禽和占用道路、桥梁、人行天桥、地下通道等公共场所兜售家禽。
二、所有违法饲养家禽的单位或个人必须立即自行处理所饲养的家禽,并自行拆除违法养殖场所和设施。否则,城管执法部门将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对饲养的家禽予以没收,并按家禽每只一百元处以罚款。
三、所有占用道路、桥梁、人行天桥、地下通道等公共场所兜售家禽的,城管执法部门将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责令改正并按占地面积每平方米处一千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对摆卖物品或者实施违法摆卖行为的工具予以没收。
四、举报电话:12319-7。
深圳市光明新区城市管理局
2017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