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滕州市农机部门获悉,我市今年争取的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376万元已到位,这标志着全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全面展开。
根据国家、省和枣庄市有关要求,进一步改进补贴方式,今年实行在资金额度范围内先购机后补贴,先来先补,当年补贴资金用完为止。购机者在自行购买属我省2017年补贴范围且已在我省完成归档的产品后,携带所购机具、身份证、户口本、购机税控发票、“一卡通”原件等资料,按时到农机部门指定地点办理补贴申请核实手续。烘干机等固定式机械的补贴可在购机者提交补贴申请资料后由农机部门上门核实。
今年农机购置补贴范围为进一步突出主要粮食作物和大宗经济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机具装备,统筹兼顾林牧渔业生产机械化机具装备。补贴范围由2016年的11大类34小类70个品目调整为今年的11大类35小类68个品目,新增水肥一体化和精准农业发展机具。其中,对深松整地、粮食烘干、复式精量播种、花生及马铃薯生产、小麦(玉米)破茬还田、青饲料收获、果类蔬菜收获、水肥一体化(包括微滴灌设备、灌溉首部)、高效植保、残膜回收、畜禽生产(包括畜禽粪便资源化处理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机械设备实行敞开补贴、应补尽补。虽列入我省补贴范围,但未在我省完成归档的产品不予补贴。通过我省归档的产品,本年度内有效,其中当年核发推广鉴定证书的产品,补贴日期自证书核发之日算起。按照上级有关要求,今年在农机购置补贴程序上进一步简化操作程序,在补贴系统内实行去掉经销商操作环节,由生产企业在系统内主持并负责录入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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