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国务院等9部门印发了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方案,毫无疑问,这是在以舆论抨击和绝对禁止的方式,打击营养保健食品会议销过程中的不法行为之后,监管部门纠正偏差、发现根源,系统规范地针对整个食品、保健食品欺诈行为进行的整治行动。这项行动的收获,将会促进包括会销在内的健康产品服务营销升级发展。
方案中提出,治理的内容包括利用网络、会议营销、电视购物、直销、电话营销等方式违法营销宣传、欺诈销售食品和保健食品行为;并提出重点检查通过电视购物、电话营销、会议营销、网络营销等方式销售食品或保健食品单位的经营许可资质,以及超范围经营、宣称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欺骗、欺诈消费者等违法行为。从中可以得出两点结论。先进,整治的对象不是某种营销模式,而是存在于食品、保健食品各种营销模式和传播渠道之中的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第二,整治的方式不再是局部严打,而是有内容、有措施、有安排、有保障地推进整个营养保健食品行业进步的系统行动。由此,深感“委屈”的营养保健品会销界应该从中看到监管部门的推进产业发展的决心,更应树立健康产品服务营销升级的信心。
必须看到,在经历了挫折和低谷之后,占据健康产品流通方式主流的服务营销面临着升级发展的关口。监管部门的目光在精准、视野在扩大、行动在规范,这只是为升级提供了良好的环境,真正实现服务营销的转型升级的还需要业界自身的努力。
服务营销的核心是服务,服务的核心是人的素质,相对而言,健康产业关乎生命质量,服务需求旺盛,对营销从业人员的素质要求应该更高。但事实是,当前我国健康产品服务营销从业人员众多,整体素质偏低,难以适应和满足广大消费者的健康需求。也正因如此,才出现了会销过程中欺诈消费者的话术,才出现了缺乏诚信、唯利是图的快销行为,才出现了假冒身份的“神医”,才出现了信口开河的夸大宣传,所以,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提升服务营销的水准,是行业升级的根本,实现这个根本,监管部门创造的是环境,更多的是需要企业自身的努力和修为。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方案中提出治理措施的先进条,就是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法的要求,进一步明确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进口单位以及第三方平台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可见,企业自我规范即是法律的要求,也是服务营销行业乃至整个健康产业升级的需要。而规范的切口和抓手,就是设立门槛,以优胜劣汰的方式,改善行业的整体素质。
必须看到,当前从事健康产品服务营销的队伍中,有相当一部分素质较高、行为规范、谋求发展的企业,在以创新的思维自觉地谋求更高水平的发展。这些企业的共同的特点就是把做营销升级为做平台,吸引更多的企业,更好的产品、更优的人才,实现可持续的成长。这样的企业必将会吸引有志于规范的同行实现共融共赢,带来服务营销行业的新格局。这也正是健康产品服务营销路径和前景。
当下,监管部门针对营养保健食品出台了一系列加强监管的措施,保健食品备案等技术层面的政策也正在加紧落实。可以肯定,作为健康产业主流的营养保健食品会有面临着诸多利好,而与之对应的服务营销也迎来了走出低谷,实现升级的良机。态度决定一切,拒绝追套路,主动求规范,合力谋共赢,当是企业亟待的需要的行动。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