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镇江扬中市自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以来,组建了市、镇、部门三级食品安全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举行联席会议,研究部署食品安全工作,日常监管、专项整治、监督抽检等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据测算,年拨付食品综合协调经费150万元,累计拨付创建资金约500万元。通过四大举措的实施,有力保障了创建工作的开展。
一是食品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及时协调解决食品安全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市人大、市政协也将食品安全列为重点视察和审议项目,形成了“分类指导、分工负责、统一指挥、整体联动”的创建体系。先后出台了《食品安全责任追究暂行办法》《食品安全工作年度考核方案》等规范性文件,将食品安全任务完成情况按3%权重纳入全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体系。
二是食品安全基础不断夯实。基层监管力量得到充实,实质运营6个镇级食安办、81个村级食品安全工作站、5个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点,新增食品专职监管员22人,聘请镇村协管员、社会监督员和志愿者100余人。检测能力得到提升,投入200余万元,建成“11610”体系,即1个快检中心、配备1辆快检车、设置6个分局快检室和10个市场自检点,打通基层食品安全监管“最后一公里”。
三是食品安全机制创新建立。建成市食品安全视频监控中心,实现后厨管理透明化,通过信息化手段解决传统餐饮企业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取证难、追溯难的问题,目前已有42家单位纳入视频远程监控系统。采取责任承诺、培训教育、现场指导、财政补贴等手段,引导食品小作坊升级改造。
四是食品安全理念宣传深入人心。实现食品安全宣传栏镇村全覆盖,宣传标语标识覆盖全市,引导广大群众理性消费、安全饮食。自办电视栏目《质量与品牌》、报纸栏目《食品安全》、简报《市场监管快报》。每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河豚文化节、科普宣传日等活动期间,同步举办监管人员、从业人员、普通市民食品安全培训,已开办各类培训班40余期,与从业人员签订责任承诺书1000余份。(郑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