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支农惠农富农政策,完善烤烟生产风险保障体系,充分调动广大烟农种烟的积极性。近日,贵州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贵州省烤烟种植保险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了保险责任,由于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雹灾、风灾、旱灾、病虫害等灾害原因直接造成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标的直接损失达到20%(含)以上的,保险人依照本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保险期限为:自保险烤烟移栽大田成活起至保险单约定有效烟叶采收完毕止,同时保单载明烟草公司与保险公司约定的最长时间。
方案提出,以支农、惠农、富农为根本出发点,立足于烟农自愿,按照“三个兼顾”(兼顾烟农缴费能力、财政补贴能力、保险公司风险承受能力)、“两低一保”(低保额、低保费、保成本)、“保本微利”(收支平衡、略有节余、以丰补歉、以农养农)的原则,采取“政府引导、政策支持、烟农自愿、市场运作、协同推进”的模式,确保灾后参保烟农能迅速恢复生产,逐步建立健全贵州省烟草种植风险保障机制。
方案还明确了保险金额、费率及各方负担比例。采取“基本保险+补充保险”模式推进,即省级烟草公司保费补贴提供基本保险,县级政府财政补贴和农户自交保险提供补充保险。保险金额1000元/亩,保险费率4.5%,省级烟草公司保费补贴、县级政府财政补贴和农户自交保险比例为6∶3∶1,县级政府配套的保费补贴从烟叶税中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