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2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官网发布《总局关于1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1号)》。据通告,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抽检水产制品15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产品合格信息 
(声明:以下信息仅指本次抽检标称的生产企业相关产品的生产日期/批号和所检项目)
具体名单请见:
http://www.cqn.com.cn/ms/content/2018-01/03/content_527988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