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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黑龙江(农民)大豆竞价销售专场交易会的通知

  来源:中国养殖致富网   作者:中国养殖致富网 有935人浏览 日期:2025-07-01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黑粮办发〔2018〕2号
  各市(地),县(市)粮食局,省农垦总局及各管理局粮食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要求,创新农民余粮售粮方式,让农民余粮直接进入市场平台销售,减少销售环节,增加卖粮收入,促进我省农民余粮市场化购销,省局决定举办“黑龙江(农民)大豆竞价销售专场交易会”(以下简称“专场交易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黑龙江粮食交易市场海伦分市场揭牌仪式。
  (二)黑龙江(农民)大豆竞价销售专场交易会。
  (三)国内外大豆行情分析专家论坛。
  二、会议时间和地点
  报到时间:1月16日(报到地点:海伦市雷炎大街777号德粮酒店,联系电话:0455-5055555)。
  会议时间:2018年1月17日,会期半天。
  会议地点:海伦市海西新区雷炎大街黑龙江大豆交易中心。
  三、会议主办、承办及特别支持单位
  主办单位:黑龙江省粮食局
  承办单位:海伦市人民政府、黑龙江粮食交易市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市场)
  特别支持单位:国家粮食交易协调中心
  四、参会人员
  (一)特邀嘉宾。国家粮食局、国家粮食交易协调中心领导;商业银行、公路物流公司、铁路运输部门相关负责同志。
  (二)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代表。各有关市、县粮食局负责粮食购销的主管领导1人(具体名单附后,)。
  (三)卖方代表。大豆种植合作社(提供本次销售专场大豆销售粮源合作社或种粮农民)、大豆贸易企业代表(根据报名情况确定)。
  (四)买方代表。大豆加工企业及大豆采购商代表(根据报名情况确定)。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密组织。举办“黑龙江(农民)大豆竞价销售专场交易会”是粮食流通工作转型升级、创新发展,主动适应粮食收储制度改革,促进我省农民大豆顺畅销售的重要举措,是“黑龙江好粮油中国行”专项营销行动的内场活动,各相关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确保活动效果。
  (二)积极搭建销售平台,促进农民大豆顺畅销售。各相关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对辖区内大豆销售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摸底,对自愿参加此次专项交易会的企业、合作社、农民要进行详实统计,按照交易市场要求做好区域内大豆粮源的组织、交收库选定及上报销售大豆标的等工作,相关情况于1月10日前报黑龙江粮食交易市场。要将省局组织的专场交易会情况及时通报辖区内种豆大户、用豆企业并邀请合作伙伴积极参会,为农民大豆顺畅销售搭建平台。
  (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为农指导服务。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此次专项交易会直接面向种豆农民、大豆购销企业,交易市场要认真制定交易细则、交易流程以及交易组织,及时发布交易公告,让农民和企业卖放心粮、明白粮、舒心粮。要指定专人负责组织可能发生的商务纠纷调解工作。二是加强工作协调。交易市场要主动加强与国家粮食交易协调中心对接,协商专场交易会具体事宜。要充分借助国家粮食交易协调中心会员资源优势,扩大销售成果,并在1月10日前发布交易公告及专场交易细则。三是探索形成农民大豆网上交易的长效机制和交易模式,逐步使网上平台交易成为大豆市场化购销的主渠道之一,办好不落幕的交易会。
  各有关粮食局参会人员名单电子版于1月12日前报省粮食局指定邮箱:shengjhc@163.com
  联 系 人:
  省粮食局:刘冰0451-53601642 13936185046
  交易市场:杨宁 13836163963 蔡阿丽 15004617043
  海伦市粮食局:张大鹏 15245568500
  附件:1.参会人员名单
  2.黑龙江(农民)大豆竞价销售卖场交易会拟定日
  程


  黑龙江省粮食局办公室
  2018年1月4日

(黑龙江省粮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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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农副产品 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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