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驻葫芦岛记者胡清报道连日来,几名“卖鱼男”出现在葫芦岛兴城102国道路边,或高速与城区外环路路口等地,挑着大鱼当街叫卖。
“卖鱼男”的叫卖行为吸引了很多路人和司机停下观望。这么卖鱼,让很多路过的市民看着挺悬。
昨日上午10时许,记者在葫芦岛兴城102国道与外环路口处看到一辆小货车停在路边。一名男子将两条大鱼挂在后车厢,吸引了不少过往车辆停车,还有司机上前问价。
记者发现,该小货车是外地牌照,车旁放着一个水桶和一个地秤,后车厢内放着一个装鱼的箱子,箱子里有很多活蹦乱跳的大鱼。在箱子上还插着两块木板,木板两端用绳子分别挂着大鱼。
大鱼像是胖头鱼或白鲢鱼,身体表面有血迹一直滴到地上,看上去非常新鲜,从外观上估算最轻也有十余斤。
“卖鱼男”说:“我老家在黑龙江,来到建昌好多年了。卖的鱼来自建昌宫山咀水库,外面挂着的是白鲢鱼,10块钱一斤。”
记者询问男子:“在这里卖鱼,车来车往的会不会有危险?”男子深思片刻后说:“我只是隔三差五才来卖。去年有记者关注后,城管部门来了,说我是占道经营。如果今年再被关注,那样我就不能卖了。”
在建兴高速兴城下路口附近,记者还看到另一个“卖鱼男”正在挑着扁担卖鱼。看到有车经过,“卖鱼男”还凑上前去推销。
记者提醒:无论是在马路上还是马路边,无论是用小货车兜售还是挑着扁担叫卖,都是不妥的行为。因为这样不但危险,还影响交通,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