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头市海洋与渔业局《转发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汕海渔办〔2017〕37号)要求,潮阳区海洋与渔业局积极部署,加强节日期间巡查监管,督促养殖生产单位要自觉落实生产记录台账制度,强化主体责任和安全意识,严禁使用违禁药品和伪劣饲料,自觉做好水产养殖质量安全工作。并配合市海洋与渔业局进行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在潮阳区抽取水产养殖品种4批次,重点抽查养殖单位在养殖生产过程中是否违法使用氯霉素、孔雀石绿、硝基呋喃代谢物等药品。抽样过程渔政执法人员全程参与,确保抽样过程符合程序、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