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至26日,兰溪市渔政站开展“春安行动”,站长梅新贵带领渔政执法人员奔赴黄店镇、上华街道、灵洞乡等地开展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共出动检查5次,出动执法人员30人次,检查水产养殖单位16家,填写检查记录表32份。重点检查了养殖环节的生产记录、用药记录、销售记录等三项记录执行情况;检查饲料、渔药是否属于国标产品、安全有效,是否有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药品和添加剂,如孔雀石绿、氯霉素、硝基呋喃类等。
从现场检查情况看,兰溪市初级水产品质量情况良好,没有发现违法使用违禁药物的情况。
下一步,兰溪市渔政站将继续深入开展“春安行动”,突出隐患排查,抽检一批初级水产品,保障春节期间水产品质量安全,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