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考核基层库点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及主体经济运行质量、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状况,1月29日至31日,阜宁县粮食局根据年初制定的《粮食工作考核细则》,以“科学先进、公平公开、客观合理、实事求是”为原则,对系统内5家直属企业和32个收购库点开展年度综合绩效考核。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综合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一把手任组长,三名副局长任副组长,抽调局机关及县粮食发展总公司有关人员为成员,落实人员职责,统一评分标准,并将收购库点按区域分为三个片区进行分组考核,确保考核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二、明确考核重点。采取百分制形式,从粮食购销、仓储管理、安全生产、资产保值、精神文明、招商引资和信访稳定等七大项、53个子项进行全面考核。同时,在严重违反收购政策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粮食销售出现资金短少或货款无法回笼、安全生产出现突发性重大事故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制。
三、规范考核方法。按照“自查自评、审核确认、综合评定”的程序,考核组在充分听取库点负责人述职述廉和副职、中层人员年度工作总结汇报的基础上,组织对库点领导班子和中层人员进行民主测评,要求库点负责人现场如实填写自评分表,然后根据实地察看、翻阅台账、核对账表、个别座谈、电话回访等情况,进行审核打分和综合评定。
四、严格考核要求。一是要求考核人员严格考核纪律,杜绝“吃、拿、卡、要”现象,坚持好考核原则。二是要求各库点高度重视,积极准备和配合考核工作,并保证库点工作人员在岗在位,参加测评人员必须超过在岗人员80%以上。测评时要出以公心,不搞串联。三是要求自评分表由库点负责人打分签字后,交考评组现场考评打分签字,最后报局党委会审定。
五、突出问题整改。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立即责任库点现场整改或限期整改,并做好跟踪督查,确保问题全部整改落实到位。考核结果及时进行发文公布,并在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上予以公示,作为粮食系统年度评先评优工作的重要依据。(孙志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