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海洋与渔业局执法总队浙海渔执总[2018]7号文件《关于做好2018年春节期间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督的通知》文件精神,兰溪市积极响应,扎实开展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查及抽样检测工作。确保春节水产品消费高峰期间,市民舌尖安全。
2月11日上午,兰溪市渔政站出动执法人员5人,前往上华街道雅滩水产养殖场和峰登水产养殖场开展现场执法检查和初级水产品抽样检测工作。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养殖场的药品仓库和饲料仓库,翻阅三项记录本,查看药品是否有兽药批号,饲料是否是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有没有违规使用非法添加剂和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鱼药;从现场检查的结果来看,执法人员并未发现氯霉素、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等禁用鱼药。随后,执法人员又现场抽取了两份鲫鱼活鱼样品,做进一步药残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