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米竞价销售试点方案》相关事项
一、交易资质
委托加工稻谷:试点省粮食局提供名单。
竞价销售大米: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年审会员。
二、竞价对象
委托加工稻谷:可上交收入。0元/吨起拍,加价幅度5元/吨。
竞价销售大米:大米价格。销售底价起拍,加价幅度10元/吨。
三、专场规则
1、数量限制
委托加工稻谷:每次中标委托加工稻谷数量不得超过本企业45天加工能力,30天内累计中标数量不得超过本企业120天加工能力。大米成交并开具《出库通知单》后,系统相应释放可竞标稻谷数量。
竞价销售大米:无中标数量限制。
2、保证金收取比例与释放时机
委托加工稻谷:(委托加工企业)按110元/吨(履约保证金100元/吨、交易保证金10元/吨)的标准预交保证金。预交的保证金在大米买方、卖方及中标加工企业三方签署《大米验收确认单》后释放。
竞价销售大米:(大米买方)按220元/吨(履约保证金200元/吨、交易保证金20元/吨)的标准预交保证金。买方预交的保证金按规定扣除手续费后可转作货款。
3、现金抵押标准与释放时机
籼稻2600元/吨,粳稻3000元/吨,中标加工企业需在中标之日起45天内交齐。预交的现金抵押,在买方、卖方及中标加工企业三方签署《大米验收确认单》后,相应地扣除“可上交收入”(若由加工企业统购包销大米的,同时扣除相应的大米货款)后释放。
4、付款期与交割期
(1)委托加工稻谷
付款期:45天内交齐现金抵押。交割期:自稻谷标的中标之日起75天(含)完成稻谷出库加工并形成大米标的。
(2)竞价销售大米
付款期:10天。交割期:自大米标的成交之日起30天(含)。
5、大米销售
加工出米数量:按照双方签订的《委托加工稻谷验收确认单》标明的稻谷实际出库数量和规定的籼米出米率52%、粳米出米率62%计算,精确到公斤,保留整数(取整)。
最小标的:50公斤。
统购包销:持续挂牌15天仍未成交及因合同终止、违约或因不可抗力导致已成交但无法正常出库的大米,由中标加工企业按大米销售底价购买。
6、违约处罚
(一)违约行为
1)未在45天内交齐现金抵押的;10天内未交齐大米货款的。
2)未在75天内完成稻谷出库加工并形成大米标的(已开单未出库);30天内未完成大米出库的部分。
3)拒签合同的;
4)违反政策性粮食竞价销售有关政策文件规定或该批次粮食《交易公告》中限制条件的。
以上违约行为扣除违约部分相应保证金(交易保证金与履约保证金)
(二)违规行为
1)转手倒卖稻谷;
2)稻谷出库验收,未提交大米标的;
3)中标加工企业对提供标的大米不符合要求、以次充好或阻挠已成交大米销售出库等违约行为造成卖方违约的,相应的卖方违约金从中标加工企业预交的保证金和现金抵押中扣除。
以上违约行为扣除相应保证金(交易保证金与履约保证金)和现金抵押。
中心交易部
2018.2.8
备注:
准备参加28日稻谷委托加工拍卖的企业,为避免影响交易,请大家务必27日在系统里把承诺书签好。
委托加工稻谷于8:30开市交易,分地区预估竞价交易时间如下:
特别说明:每交易节按120秒测算,若标的竞价激烈,交易时间将随之变动,预估时间供参考。
(谷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