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清明、五一两节期间水产品质量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4月6日,由王培兰副局长带领的检查组到漳平市赤水镇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此次检查重点对渔业养殖场户是否使用禁用药物、使用药品的批准文号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是否做好养殖 “三项记录”、药品仓库摆放情况等内容进行督查。经检查,发现养殖户药房存在少量批准文号过期的药品,养殖户主动要求立即自行销毁,已现场整改完毕。 
检查人员强调,水产品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健康,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规范生产用药行为至关重要。广大养殖户一定要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坚决抵制禁用药物,让安全隐患从源头得到有效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