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来自农村的 “土鸡”“土鸭”“土鸡蛋”等纯天然,无污染的食品越来越受到大家的喜爱。在食品安全如此令人堪忧的年代,能吃上一口没有激素的美味,都可谓是一件略显奢侈的事情。
这类“土产品”由于供需关系,价格逐年在升高,但是销量却一直在走俏。因此农村许多农民都开始搞起了养殖业,但需要注意的是,农村的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并不是哪一块土地都可以搞养殖。开展养殖业,可以促进农民增加收入,加快农村的经济发展,对此,国家是举双手赞成的。但是,农民朋友从事养殖业的同时,也需要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规定。
基本农田只可种植,不可养殖
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17条关于“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等规定可以知道, 我国对于基本农田的保护政策是十分严格的,不可占用。对此金土地小编认为,这样的规定可真让人放心,毕竟粮食安全关系到我们每个人的生存问题,基本农田我们得保护好啊!非基本农田,需符合《畜牧法》
如果占用的农地属于非基本农田,在符合《畜牧法》规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放心的建养殖场。《畜牧法》规定,如果土地所在乡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拟占用的耕地列为畜禽养殖场用地的范围,有关养殖户就可以直接在其上建立养殖场,无须获得建设用地的审批(但兴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除外)。当然,具体养殖场的设立还需要多研究研究《畜牧法》和《动物防疫法》的相关规定。
农村养殖业走俏,是每块地都能养殖吗?
综上可知,在集体土地上办理养殖场,不能一概而论,在进行养殖业的时候要注意区分集体土地的性质,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合法的前提下才可进行养殖业。其实金土地小编是很赞同农民朋友搞养殖业的,咱们现在的食品安全实在是很闹心,市面就该多一些无污染的鸡鸭鱼肉,吃的健康也让人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