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农药管理条例》将于6月1日起实施,农药是重要的农业投入品,农药的使用直接关系到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为了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切实抓好全县农药市场监督管理工作。6月5日,县农业局举办了马龙县2017年新《农药管理条例》培训会。全县10镇(乡、街道办)农业服务中心主任、业务骨干和全县农药经营户以及县农产品质量安全股、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全体职工参加了培训会,参会人员110人。会议由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李存坤主持。
会上,分管执法工作的王天祥副局长作动员讲话:王副局长强调,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具有三大亮点,一是对农药行业准入的要求更加严格,二是对农药指导服务的要求进一步提高,三是对违法生产经营农药的处罚力度继续加大,从而使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将得到了保障。今后,农药将与人药一样,生产、登记、经营、使用全程化实行一体化由农业部门管理,做到农药全生命周期可追溯。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可以用“四个最”来体现:即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
王副局长指出,目前,我县农药市场仍然存在的一些问题,一是农药标签不合格现象较为突出;二是销售不合格农药、过期农药、高毒农药现象依然存在;三是农药经营台帐管理、农药分类摆放不规范;四是农药使用不合理,导致防治效果差,药害时有发生;五是农药经营场所、仓库不符合条件;六是无证经营农药现象仍时有发生。
王副局长要求,各农药经营户要在2017年6月1日前,开展自查自纠,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按照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要求,及时进行整改,做到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确保农药质量,确保全县农药的有效供应。
曲靖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长王劲松对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作了详细的解读,从制定《农药管理条例》的目的、背景和原因等多方面进行了分析,将重点条文进行了重点解读。
农产品质量安全股、县农业综合执法的相关人员针对实际操作中容易出现的问题进行了详实的解答。
通过本次培训,使参会人员更加深刻地理解了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为今后更好地贯彻实施《农药管理条例》,抓好农药管理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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