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效贯彻6月施行的《农药管理条例》,农业部日前公布了《农药登记管理办法》等配套法规,进一步加强对农药生产、经营等环节的监管。新规将于8月1日起施行。
根据《农药登记管理办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经营、使用的农药,应当取得农药登记。未依法取得农药登记证的农药,按照假农药处理。农药有效成分含量、剂型的设定应当符合提高质量、保护环境和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农业部根据农药助剂的毒性和危害性,适时公布和调整禁用、限用助剂名单及限量。
该办法明确,农药登记证有效期为五年。农药登记证有效期内有改变农药使用范围、使用方法或者使用剂量;改变农药有效成分以外组成成分;改变产品毒性级别;原药产品有效成分含量发生改变等情形之一的,农药登记证持有人应当向农业部申请变更。
国家发展改革委、银监会近日联合印发通知,自8月1日起,取消个人异地本行柜台取现手续费,暂停收取本票、汇票的手续费等,各商业银行应主动对客户在本行开立的唯一账户免收账户管理费和年费等。相关措施实施后,预计每年可减轻客户负担61.05亿元。
通知明确,取消个人异地本行柜台取现手续费。各商业银行通过异地本行柜台(含ATM)为本行个人客户办理取现业务实行免费(不含信用卡取现)。同时,暂停收取本票和银行汇票的手续费、挂失费、工本费6项收费。
国家知识产权局日前公布的《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将于8月1日起施行。涉及节能环保、大数据、云计算等领域的专利申请或者专利复审案件,可请求优先审查。
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申请或者专利复审案件,可以请求优先审查:涉及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等国家重点发展产业;涉及各省级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重点鼓励的产业;涉及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领域且技术或者产品更新速度快的产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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