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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份,国家环境保护部门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明确规定,在2017年底前,各地区要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2016年12月份,环境保护税法出台,并指出将于2018年1月1日起开始正式实行;两个政策的提出,其共同的对象都是农村养殖户,共同的出发点都是为了保护和改善农村养殖环境,促进生态平衡;看来,农村办养殖业的要注意了!你们已经引起了国家的重点关注,今年是“大掀拆迁禁养风”,明年开始,就要刮起“缴税之风”了;
缴税标准
备注:每个污染当量指的是50头猪或30羽家禽;
缴税对象
针对的是农村养殖户中,养殖存栏规模大于50头牛、500头猪、5000羽鸡、鸭等畜禽养殖场;
特别注意:其中,属于以下情况的,将免征环保税;
先进:非生产经营的单位和居民个人;
第二:用于农业生产的非规模化养殖场;
第三:对粪污进行综合利用的规模化养殖场;
缴税额度
特别提醒:很多养殖户可能存在侥幸心理,想着使点什么招数逃税等,农业百事通在此提醒大家,千万不要抱有这样的想法,一旦被发现逃税,将面临以下处罚:
先进:逃税额度大于税额10%以上,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第二:逃税额度大于税额30%以上,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综上,国家提出向农村养殖户征税的行为,实则是为了能够更加规范农村养殖市场,保护农村养殖环境;资源化利用和环境保护是国家一直坚持的方向,因此,农村养殖户一定要注意,既然征收环保税已成定局,面对环保税征收的高压,只有两条路可走,先进:不逃税,按照国家规定交税;第二:探索以环境保护为前提的养殖方式,成为免缴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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