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水利部联合发布了《扩大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其中明确规定,12月1日起,北京、天津、山西、内蒙古、山东、河南、四川、宁夏、陕西等9个省份,停止征收水资源费,开始征收水资源税。加上去年的试点省份河北,目前全国已有10个省份,将收“水费”改为了收“水税”。
水资源税收改革出现在这些省份的背景。
我国水资源分布不均衡,北方地区水资源紧缺,华北地区更是水资源供需问题突出,其人均水资源量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4,但却是全国地下水超采量最为严重的地区,其超采总量及面积占据全国的1/2左右。因此此次征收水资源税的改革试点地区,就集中在了这些省份。
水资源税收改革后对农业生产的影响。
我国农业生产用水量较大,大水漫灌的现象较为普遍,占据全国总取用水量的60%左右。因此此次水资源税收改革规定,家庭生活、零星散养、圈养畜禽等少量用水方面都要交税。
水资源税收改革后对农民的影响。
以前农民用水是不用交钱的,但是近几年部分农民用水不注意,往往都是直接开水阀漫灌。为了节约水资源,培养农户的节水意识。在水资源税收改革时,对农业用水进行定额管理,实行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即超过用水量限额要加价;同时还实行精准补贴机制,即未超过用水量限额可领补贴。
水资源税收改革后,这些用水将加税。
1,超采区用水。
2,超计划用水。
3,特种行业用水。
水资源税收改革后,这些用水将将免税。
1,污水处理用水。
2,抽水蓄能发电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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