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切实抓好余庆县农药市场监督管理工作。5月10日,县农牧局在县委党校举办了余庆县2017年新《农药管理条例》培训会。全县10镇(乡、街道办)农业服务中心主任和全县农药、种子经营户以及县农药监督管理站、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县种子管理站全体职工参加了培训会,参会人员181人。会议由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匡忠主持。
会上,县农药监督管理站白智江组织学习了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李大庆对《农药管理条例》修改主要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一中队队长郑柳、县种子管理站站长陈忠文分别对全县农药、种子市场管理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县农药监督管理站站长杨再学针对2017年农药管理工作,提出了五点意见:一是要认清形势,提高思想认识;二是要加强学习,读懂法律法规;三是要依法经营,规范经营行为;四是要强化监督,加大处罚力度;五是要正视问题,及时整改不足。会上共发放《农药管理条例》培训资料汇编181册。
会议指出,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具有三大亮点,一是对农药行业准入的要求更加严格,二是对农药指导服务的要求进一步提高,三是对违法生产经营农药的处罚力度继续加大,从而使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将得到了保障。今后,农药将与人药一样,生产、登记、经营、使用全程化实行一体化由农业部门管理,做到农药全生命周期可追溯。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可以用“四个最”来体现:即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
会议强调,将推行六大管理制度来规范农药经营行为:一是实行农药经营许可制度,二是实行农药经营分类摆放制度,三是实行农药经营隔离制度,四是实行农药经营台帐管理制度,五是实行农药标签清查和抽查制度,六是实行严格的退出机制制度。
会议指出,目前余庆县农药市场仍然存在的一些问题,一是农药标签不合格现象较为严重;二是销售不合格农药、过期农药、高毒农药现象依然存在;三是农药经营台帐管理、农药分类摆放不规范;四是农药使用不合理,导致防治效果差,药害时有发生;五是农药经营场所、仓库不符合条件;六是无证经营农药现象严重。会议要求,各农药经营户要在2017年6月1日前,开展自查自纠,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按照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要求,及时进行整改,做到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确保农药质量,确保全县农药的有效供应。
匡忠在会议总结时强调,要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严格执行,要强化农药市场的监督管理,加大对农药经营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农药管理人员要做到在其位、谋其政,有其职、负其责,严格执法、依法执法、公平执法。县农药监督管理站、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要采取联合执法形式,加大农药市场监督管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加大违反案件查处力度,杜绝一切违法经营活动,进一步规范农药经营秩序,为确保农药减量计划目标的顺利完成,提高农产品质量,助推余庆“绿色农产品风行天下”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
《农药管理条例》于1997年5月由国务院颁布实施,2001年11月国务院修订了一次,2017年3月国务院再次修订颁布了《农药管理条例》,对农药管理制度、登记制度、生产管理制度、经营管理制度、假冒伪劣农药定义、农药的使用回收以及违法惩处等进行了重大修订,修订内容之多,修订力度之大前所未有,重大修订就有26处之多。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将于2017年6月1日正式实施。通过本次培训,使广大农药经营户对新修改的《农药管理条例》有了一定的了解和认识,为余庆县全面贯彻实施《农药管理条例》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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