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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实施农药经销商诚信系统,你还敢违规吗

  来源:中国养殖致富网   作者:农业医疗信息部 有907人浏览 日期:2025-07-02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为了加强对农药市场的监督管理力度,确保农药产品购买使用安全,辽宁省实施了农药经销商诚信系统,通过加强农药可追溯管理,发现农药违法销售情况,即对农药企业实施诚信拉黑,并且购销记录最低保持两年。

  超范围、超标准使用农药,对个人处1000元罚款,对规模农产品生产者处2万元罚款。农药销售点如果卖禁售农药化肥等,将被处罚1万元。那些有了不良信用记录的生产单位、运输单位,将被增加检查频次,施行联合惩戒。近日,辽宁公布《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明确省、市、县人民政府应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对举报的重要案件线索查证属实的,由有关部门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奖励。该条例将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

  使用禁用农药或超标使用农药较高被罚2万元

  来自专业的界定——农业投入品,是指在农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或者添加的种子、农药、肥料等农用生产资料产品。

  包装销售的农产品,应当在包装物上标注或者附加标识标明农产品名称、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联系方式等内容。农产品有分级标准或者使用添加剂的,还应标明产品质量等级或者添加剂名称。

  如果农产品经营者使用国家和本行政区域禁止使用的农业投入品的,或者超范围、超标准使用农业投入品,对个人处一千元罚款,对规模农产品生产者处两万元罚款。

  农药购销记录至少保存两年

  在农业投入品经营方面,条例规定,市、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禁止和限制使用的农业投入品目录。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农业投入品质量监测制度,定期对可能危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农业投入品进行监督抽查。市、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本行政区域内销售的农业投入品信息录入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实行农业投入品的可追溯管理。

  条例要求农业投入品经营者建立购销台账,如实记载农业投入品登记、生产、来源和销售等信息,禁止伪造购销台账。购销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剧毒、高毒等限制使用的农药实行定点经营制度。发现销售国家和本行政区域禁止使用的农业投入品未报告的,处一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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