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资讯 » 农业医疗 农药生产管理职责 统一划归农牧部门

农药生产管理职责 统一划归农牧部门

  来源:中国养殖致富网   作者:农业医疗信息部 有893人浏览 日期:2025-07-03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6月1日起施行。6月2日,宁夏全面启动《农药管理条例》宣传月活动。《条例》首次将原来由多部门负责的农药生产管理职责统一划归农牧部门。

  《条例》实现了六大突破,即:破解了“多龙治水”的体制困局,将管理职能调整到农业部门一家管理,赋予了农牧部门全面履行农药登记、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的管理职责,将对保障我区特色产业发展提供新的机遇;激活了登记管理的杠杆,既鼓励农药的研发创新,又鼓励盘活闲置登记资源;纯化了生产管理的“源头活水”,理清了生产许可要求;为“照方抓药”设立了门槛,实施了经营许可;给农药产品附上了“身份证”,要求构建全程可追溯体系;对违法违规行为更加严格,加大了惩处力度,建立了禁业制度。

  更多农药资讯,请关注中国养殖致富网

 
免责声明:官方QQ群:630504965
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合作媒体、企业机构、网友提供和互联网的公开资料等,仅供参考。本网站对站内所有资讯的内容、观点保持中立,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如果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妥善处理该部分内容。

微信

关注中国养殖致富网官方微信账号:“中国养殖致富网”,每日获得互联网最前沿资讯,热点产品深度分析!

  相关评论


按分类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