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藏獒吧?真好!”张某乐和地摸了摸王某家狗的头,没想到,狗猛回身,朝张某的右上肩就是一口。这一口惹来了一场官司。
男子遛狗时唠嗑狗跑丢了
张某家住德惠市朱城子镇大坊子村,家里养了一只笨狗,家里要是不忙,张某就会带着自家的狗出去遛弯。
今年8月10日,家中没事,张某就带着自家的狗,在村里遛弯,狗在他前面跑来跑去,自己玩耍。
没多大一会儿,张某在路上遇到了熟人,俩人你一言我一语的就唠上了,而张某家的狗却越跑越远。
正巧,朱城子镇西兴村的王某也出来遛狗,遛着遛着,前面跑来一只狗,那只狗跑来跑去玩耍着。这只独自玩耍的狗也没跟王某牵的狗乱叫。
这是哪跑来的狗,王某环顾四周也没看见狗主人,他以为是只流浪狗。张某家的狗玩着玩着就跑到王某家的狗面前,两只狗一起玩了起来。王某本来就喜欢狗,想把这只流浪狗牵回家。
正往家溜达时,王某就听后面有人喊:“哎,你等会,那是我家狗!”张某气喘吁吁地追上了王某。
刚才张某跟熟人唠完嗑,才发现狗跑没影了,他就沿着水泥路一直追着找。跑了挺远,才看着,自家的狗被别人牵走了。
王某停下来等张某,解开了铁链子说:“我以为是流浪狗呢,不知道是你家狗。”
村民摸狗的头被狗咬伤肩膀
在农村,看见好狗可不容易,张某看王某牵的狗像是藏獒,就说:“这是藏獒吧?真好!”顺手就摸了狗的头,没想到,这只狗性情猛烈,转身扑向张某,朝张某的右肩膀就一口,张某“啊”的一声,肩膀的血就流出来了。
王某看到狗咬人,上前边喊边拽狗,但来不及了,张某肩膀被咬伤,他捂着肩膀,疼得直喊,蹲在地上。王某赶紧找人,把张某送到了德惠市人民医院。
张某在医院住了31天,出院后,张某算了一下,住院期间,医疗费、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共计人民币24954.82元。张某一纸诉状将王某告至法院,要求王某赔偿损失。
今年11月6日,德惠市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对这起因饲养动物引起纠纷的案件,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得由王某证明张某有过错。
王某认为张某对狗有挑逗行为,张某认为王某养的是法律禁止饲养的烈性犬,是藏獒,而王某不承认,双方争执不下。因俩人是村邻,法官王希和与李景辉对张某和王某进行了调解。张某就想让王某尽快赔偿,钱可少点。最后,双方以1.6万达成了调解协议。
法官:本案是调解结案
此案合议庭的审判长介绍,因本案是特殊侵权案件,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本案是调解结案的,所以没对王某的狗做鉴定。按照《侵权责任法》第七十九条,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八十条,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他的狗若是类似于藏獒的犬类,则属于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适用第八十条。
在《侵权责任法》司法解释先进百二十二条中规定,依照《侵权责任法》第七十九条确定违规饲养动物、第八十条饲养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责任人不得援引过失相抵规则减轻责任,也不得适用不可抗力作为免责事由。
(责任编辑:小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