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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的分级依据、关系与性质

  来源:中国养殖致富网   作者:养殖致富研究部 有202人浏览 日期:2025-06-29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标准化法规定,中国标准实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4级标准体制。

对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国家标准。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对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可以制定行业标准。行业标准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在公布国家标准之后,原该项行业标准即行废止。对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而又需要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的工业产品的安全、卫生要求,可以制定地方标准。地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在公布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之后,该项地方标准即行废止。

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企业的产品标准须报当地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已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国家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在企业内部适用。若法律对标准的制定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国家鼓励积极采用国际标准。

(一)国家标准

标准代号:GB,GB/T。

(二)行业标准

标准代号:××,××/T(农业为NY)。

(三)地方标准

标准代号:DB××/×××-××××,DB××/T×××-××××(浙

江为DB33/T)。

(四)企业标准

标准代号:Q/×××,×××-××××。

企业标准代号/企业代号,顺序号一年号。企业标准需经县(含县)以上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有效期3年。

标准按性质分:推荐性、强制性。

标准号: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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