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鲤春病毒血症(SVC)监测计划
一、监测点设置
监测点应包括辖区内的所有鲤科鱼类的国家级和省级原良种场,从常规测报点中选择的鲤鱼、锦鲤和金鱼重点苗种场、观赏鱼养殖场,近两年内出现过SVC阳性结果的养殖场。具体监测品种和监测点的选择由承担任务的省(区、市)根据本地情况自行确定。监测点应填写《监测点备案表》(附件6(二))。
二、采样条件
春季采样。根据当地气候特点在水温10℃~
三、采样数量和方法
样品应优先采集有典型临床症状的活鱼,每份样品采集有代表性临床症状的活鱼10尾;无临床症状的需采集150尾;如果有条件可以采集亲鱼的卵巢液和精液,每尾3ml~5ml。采样要按照《水生动物产地检疫采样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并填写《现场采样记录表》(附件6(三))。
四、样品包装和运输
样品的包装和运输以不泄漏、不交叉污染,保证样品存活为基本原则。包装内的《现场采样登记表》要用聚乙烯袋封装防水。
空运样品,包装应符合《水产品航空运输包装通用要求》(GB/T 26544-2011)要求。陆运或自检样品,应用聚氯乙烯贴布革水产袋,充氧、降温运输。
样品采集前和采集完成后均需及时与检测单位联系,确保样品的顺利交接。
五、检测方法
《鱼类检疫方法第5部分:鲤春病毒血症病毒(SVCV)》(GB/T15805.5-2008)。
六、检测结果报告
各承担任务的检测实验室,要在接到样品后3周内完成检测程序,并提交《检测报告》。检测结果为阳性或疑似阳性的,进行PCR扩增产物测序,同时提交PCR测序结果电子版,并保存样品。